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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流程
一、政策依据:《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(浙人薪[2006]306号);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(浙人薪[2006]307号)等文件规定。
二、审批对象: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
三、办理程序:
1、申报
所在单位对符合工资变动条件的人员,办理工资变动申报手续。单位提供变动工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、职务变动文件;根据工资变动实际情况填写工资变动名册表一式三份、工资变动审批表一份(16K纸打印)报主管部门,主管部门对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、盖章后报本科室审批。
2、审批
对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批材料进行审查,对手续不全的,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报送部门,并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材料,对不符合变动工资条件的予以退回,并告知不符合理由,对材料齐全、条件符合的予以受理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。
四、责任科室
工资福利科,电话:861101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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