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代理部窗口办文办事程序
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和内容
单位、个人委托代理
职称初定
职称评审
职称考试
出国(境)政审和办理护照
集体户口挂靠
人事档案查(借)阅
党员组织关系挂靠
申请人才市场会员单位
外来人才聘用证
人才租赁(派遣)
人才猎头
交流部窗口办文办事程序
企业单位人员调入
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出
事业单位人员调入
人才(委托)招聘
毕业生报到就业
网上发布(查询)人才信息
人才测评
职称考试
一、受理对象
凡符合全国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报考条件的代理人员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;
2、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聘任书、身份证及复印件;
3、一寸免冠照片二张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;
2、经单位同意后报市人才中心审核;
3、由市人才中心汇总后报市考试组织部门审定;
4、进行考前培训;
5、参加全国职称资格统一考试;
6、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。
四、完成时限
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。
联系电话:0573-821197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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